同时,修例工作还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明确当事人有司法复核的权利、可就拘押令申请人身保护,个案式移交逃犯安排有行政审查、司法审查等多种把关和法律保障。
草案提出后,特区政府于今年2月14日至3月4日开展了为期20日的公众咨询,接获的约4500份书面意见中有3000余份表示支持。支持者普遍认为,草案可以填补法律漏洞、不希望香港成为“逃犯天堂”。
为了最大程度的凝聚共识,特区政府几个月来密集听取社会意见,又先后于3月26日、5月30日对草案作出修改,包括剔除9项可移交的罪行,提高门槛,将可接受移交逃犯申请的刑事罪行的最高刑期由原本三年以上放宽至七年或以上等;同时,特区政府还表示发表有关人权保障的政策声明,进一步消除市民担忧,增强相关安排的法律约束力。
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5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访京团时指出,中央完全支持特区政府正在开展的“两个条例”修订相关工作,相信经过特区政府的努力工作和各界理性的讨论,一定能消除疑虑、形成共识,希望各界人士为维护香港的法治形象而共同努力。
社会心声:不要“逃犯天堂”
修例工作得到了香港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几个月来,除特区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社会各界也都以不同方式表达“保公义、护香港、撑修例,香港不应是‘逃犯天堂’”的心声,希望草案早日在立法会获得通过,并针对修例的错误观点主动予以辩驳。
5月10日,一批来自工商、专业、青年、基层等界别的香港社会人士宣布成立“保公义撑修例大联盟”,通过凝聚不同团体和人士,展示支持特区政府修例、保障公义和维护香港法治的主流民意。他们在网上发起市民联署行动,短短时间内有86万余人响应支持。
香港政团、社会团体和立法会议员、各界专业人士也纷纷发表声明和表态。
香港“民建联”表示,特区政府推动修例属必要之举,有利于彰显公义、填补法律真空,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并以此履行有效打击罪行的国际责任。
香港“工联会”指出,目前,港与二十个国家地区签订了逃犯引渡协议,还有大部分其他司法管辖区没有相关安排,长期形成了法例漏洞未有处理。修例符合“一国两制”、符合基本法、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符合社会状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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